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财会操作的特征与归纳——车船税及其财会操作的特征归纳

录入时间:2001-12-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8/2001信息】 一、车船税的立法精神与改革要点 车船税是对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种类、吨位,实行定额征收的 一种税。车船税在性质上属财产税,在管理使用上属地方税。征收车船税,一方面可 以增加财政收入,为地方财政开辟财源,满足市政交通建设,改善公共道路和修建、 保养航道,以保障车船行驶的需要;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和加强对车船的管理,减 少盲目购置车船,有利于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对车船的拥有和使用征税。解放初期,各地方自订单行办法 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办法很不一致。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 纲要》中,规定有使用牌照税。同年4月,财政部曾将所拟定的《使用牌照税暂行条 例(草案)》发给各地区参考试行。1951年9月,政务院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 税暂行条例》从而明确了课税对象,只限车辆和船舶两种。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 时,将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入了工商税。从此以后,车船使用牌照税只对个 人、外侨征收。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车船数量迅速增加。为了 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在第二步利改税进行的工商税制改革中,确定全面恢复征收此 税。考虑到原税名不太确切,在执行中往往被误认为对牌照征税,故在这次恢复征税 时将“牌照”两字删去,改名为车船使用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从1986年10月1日起开征。 为了进一步完善车船使用税制度,这次税制改革本着统一税法、规范税制、公平 税负、简化征收、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公平竞争的目的,再次对该税进行了调整修改。 1.合并,简化税种。过去,对车船征税内外不统一,涉外部门适用1951年 颁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国内纳税人适用1986年颁布的《车船使用 税暂行条例》,但两个条例并无重大差别,因此将二者合并。这样,既有利于内外统 一,简化税种,又不会引起不良后果。据统计,1992年车船使用牌照税收入仅占 涉外税收的0.17%,合并后不会引起涉外税收规模的重大变化。 2.更改税名,明确税种性质。原来的两个车船税条例都使用“拥有和使用”对 该税进行说明,税种性质比较含糊。实质上本税应属资产税,而不论车船使用行为如 何。这次修改,取消了“使用”二字,定名为车船税,从而既明确了其资产税性质, 又便于征管。 3.调高税额。考虑到原车船使用税税负偏低,这次适当提高了税额。本税采取 幅度税额,最低税额一般按1:2.5的比例提高,最高税额一般为最低税额的4倍。 其中乘人车辆较复杂,最高税额为最低税额的13倍;畜力车采用最高税额为最低税 额8倍的原比例;人力车采用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比例;自行车税额适当提高,最高税 额由4元提高到20元。船舶改为两项,按净吨计征,税负无重大变化。 4.为了规范税制,减少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取消了关于困难减免税的规 定。 二、车船税的制度内容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纳税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车辆和船舶两大类。车辆又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其中机 动车包括乘人车、载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畜力车、人力车、 自行车。船舶分为机动船和非机动船两类。 (二)计税标准 车船税的计税标准有:①按辆计算,包括乘人车、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及各种非机 动车;②按净吨位计算,包括载货车和机动船;③按载重吨位计算,包括各种非机动 船。 (三)税率 车船税实行幅度定额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情况,在国家统一 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适用税率(见表8-1)。 表81 车船税额表 类别 项目 计税标准 年税额(元) 备注 机动车 乘人车 辆 150- 2000 载货车 净吨位每吨 40-160 二轮摩托车 辆 50-200 包括电车 三轮摩托车 辆 80-320 非机动车 畜力车 辆 10-80 人力车 辆 3-60 自行车 辆 5-20 船舶 机动船 净吨位每吨 3-10 非机动船 载重吨位每吨 1-10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 车船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购置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当地政府规 定,持购置证明,在一定期间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和纳税。 税额计算公式为: 年度应纳税额=车船计税数量×年税额 月份应纳税额=车船计税数量×(年税额/12) (五)免税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车船。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车船。 3.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4.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5.各地消防车辆、洒水车、囚车、警用车船、防疫车船、救护车船、垃圾车船、 港作车船、工程船。 6.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但上述1、2项用于生产经营的除外。 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和其它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船,征收或免征车船税,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车船税的财会核算 企业缴纳的车船税应在管理费用中按实列支。 为了对车船税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帐户下增设“应交车船税” 明细帐户。 如果按当地政府规定,车船税实行按月缴纳或实行分期缴纳但按企业核算要求不 需按月分摊,则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车船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应 交税金--应交车船税”帐户。 如果按当地政府规定,车船税实行分期缴纳,并且按企业核算要求需要按月分摊 时,借记“待摊费用”帐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帐户。摊销时,借记 “管理费用”帐户,贷记“待摊费用”帐户。 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帐户,贷记“银 行存款”等帐户。 例:某省政府规定,车船税于上半年1月份和下半年7月份两次缴纳。当地某企 业有载重汽车12辆,计60个吨位,每吨位车船税年税额100元;有乘人车6辆, 每辆车船税年税额2000元。则: 1月份应纳车船税额=60×(100/2)+6×(2000/2)=900 0(元) 1.在税金核算中,如下需按月分摊,作如下分录。 计算出应纳税金时: 借:管理费用 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 900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2.税金如需按月分摊,作如下分录。 计算出应纳税金时: 借:待摊费用 9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 900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车船税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每月分摊时(月均分摊额1500元): 借:管理费用 1500 贷:待摊费用 1500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