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行为与反避税查处技巧:个体工商户避税方式
录入时间:2001-12-1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7/2001信息】 从事营业项目的经营活动,对于营业者来
讲,既要上交流转税,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投资者个人来讲,还要对企业税后
留利分配给个人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作为个人参与营业项目的生产经营
者的合理避税领域十分广阔。首先,应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以增加企业的利润量,
进而达到企业分配给个人的利润基数的扩大。其次,就是研究避税的实现途径。
减少应计税所得额
计税基数的降低必然减少应缴纳的税款,计税依据的降低,可以使适用的税率档
次下降,增加相对收益。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有以下几点:
(1)孤老、残疾人员和烈属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某些社会急需劳动强度大而
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的,可以定其减征、免征所得税;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业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些优惠规定,取得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私营企业.可考虑努力用外资参与经营,从而减少企业税负。
私营企业可以有目的地选择诸如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从事生产经营,
这样就比在其他地区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费用转换避税法
(1)用自有住宅和土地经营时。此时,是否向所经营的公司收租,所耗水、电、
燃料费如何分摊,家人生活费用及交通费用是否在产品成本中有表现等等,对税收会
产生不同的作用。
如果考虑收租,对经营者本人来说,个人要缴纳房产税,财产租赁收入交纳个人
所得税。表面上税收有所增加,实质上由于企业支付租金须计入经营成本,这就使得
企业所得减少。企业税负下降,企业年终利润不可分红,从而减少红利收入所负税额。
此外,租房须负担维修保养费用,这些在保证经营者房屋完好的同时使企业列支的成
本费用增加,年租金所带来的个人所得边际税率的变化应以不超过企业所得税的边际
税率为准。
[案例二百六十五]
私营企业所得税采用35%的比例税率,当租金收入和经营者月收入的增加幅度
不跨越35%的税率档次时,税收支出是有利可图的。一般来说,在与人合伙经营时,
可能收房租较以房抵资要明智一些。因为,收取房租要交纳房产税和对房产租金纳税。
以房抵资也要缴纳房产税,按资本金的12%计税,而且房产资本金不得计入产品成
本,这样就人为增加了企业负担,减少了个人所得。
另外,在决定用自有居室作为经营场所时,还应该在申请执照时,区别房屋的使
用性质,不可用全部居室作营业场所,这样,可以少缴房产税。出租房屋,按租金的
12%按年征收,而房产税是按房产余值的1.2%按年征收。这时,原房产作价是
指房屋在使用一定时间后的余额,是在房产原值的基础上扣除各种折旧后的剩余价值,
而且还可以享受10%~30%余值的减免,而租金是按现行市价确定的。一般来讲,
现值总大于原值,余值大约只相当于现行市价的30%。
(2)经营者及家人在企业中工作时。经营者须对其家人在合伙企业的工作支付
工资。按税法规定,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规定的津贴可以计入产品成本。这样,个
人有所得,企业少交税,皆大欢喜。经营者在自己住宅中工作、休息,自然就可以申
请到加班费,只要不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就可以。
(3)企业员工享受医疗、卫生、保健等。经营者自己投资建厂和雇佣工人劳动,
还可以通过成本来减少企业所得税,进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税法规定私营企业所得税中成本费用标准如下:凡是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产品
成本由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资(不超过工资标准部分)、职工福利费、废品损失、
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等组成。现在许多私营企业主为了压低工人工资及其应享受的
待遇,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企业要多付出税收。所以,私营企业主在生产
经营过程中,应该考虑适当提高工人工资,给职工的伙食补贴改为提供就餐机会,适
当办理职工医疗健康保险费,建立职工教育基金,这些费用,由于可以在成本中列支,
所以能够帮助私营企业主减少税负。
个体工商户主在决定增加成本开支时,应该合理测算成本增大减少的利润量与税
收降低之间的关系,进而分析私营企业利润下降对业主收入和税收的影响程度,否则,
盲目扩大成本,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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