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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按行业分类的节税方法——施工企业所得税节税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1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7/2001信息】 施工企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公式 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3% 施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相应调 整后确定。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施工企业营业利润包括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 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包括技术转让利润、联合承包节省投资分成 收入,提前竣工投产利润分成收入等)。 施工企业所得税节税重点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而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关 键在于正确计算企业的收入、费用、资产的价值和亏损的弥补。合法扩大费用支付, 减少收入费用差额。主要节税策略有: 1.在收入额的确定上,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应以产品或商 品已经发出,工程已经交付,服务或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收取 价款的权利为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但是,当企业所承担的施工工程和提供劳务, 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这样,为 企业节税提供了可能,企业可确定合适的收入实现时间,实现节税的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的节税处理。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随着实体的磨损而逐渐转移的, 因此,只能以折旧形式、分期列入成本费用,一般来说,快速折旧有利于回收资本、 冲减利润、有利于节税。具体策略包括扩大残值,缩短折旧年限,扩大折旧率等方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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