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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税纳税筹划实务:进口商品纳税筹划方法——进口关税税额计算方法

录入时间:2001-1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8/2001信息】 如果我们把计算关税应纳税额形象地比喻 成烹制一盘美味佳看的话,那么关税率和完税价即是其必不可少的两种“原料”。在 前面两节我们已经精心“选择”和“调制”了这两种“原料”,接下来我们就要进行 实质性工作--介绍不同情况下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我们知道,我国目前有从价税率、从量税率、复合税率和滑准税率四种不同计税 依据的关税税率,因而,与此相对应也有四种关税计算方法。前面我们已经较为详细 地介绍了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的税率和计算公式,事实上,尽管看上去它 们的税率规定很复杂,但计算方法却十分简单,而且这三种关税在我国整个关税体系 中的比重也不是很大。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将不再重述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 税的计算方法,而主要以实例的形式说明从价关税的计算方法。 我国进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进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我国海关对关税税额计算中有关数据尾数的规定为:在关税税额的计算中,完税 价格的总值可以计算至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 舍五入。 ●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及案例 我们将根据前述按进口货物的成交方式对关税完税价格的不同规定,来分别介绍 关税的计算方法。 (一)进口商品有正常到岸价格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1)进口货物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或者以已到岸价格加佣金和到岸价 格加保险费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可 直接将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案例1] 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醇,以我国口岸的到岸价格成交,进口申报价格为到 岸价格US$500,000。当期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100=¥864;税 则号列:甲酵应归入2905.1100,税率12%。经海关审定后,据以计算其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如下: 甲醇完税价格=US$500,000×8.64 =4,320,000(元) 甲醇应纳进口关税税额=4,320,000×12% =518,400(元) [案例2] 某进出口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钢材,以采购地离岸价格成交,成交总价为1,2 00万元(人民币),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共计40万元。 适用进口关税税率为12%。经海关审定,其成交价格正常,据以计算完税价格和应 纳进口关税税额如下: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及保险费等 =1,200+40 =1,240(万元) 应纳关税税额=1,240×12%=148.8(万元) (2)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或者从输出国购买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完税 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案例3] 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旧金山为US$3 25,000,运费每吨US$4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 $100=¥864。 先计算运费: 5,000×40×8.64=1,728,000(元) 再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 US$325,000×8.64=2,808,000(元) 然后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2,808,000+1,728,000)/(1-3‰) =4,549,648.95 ≈4,549,649(元) 经查找,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10%,计算出进口硫 酸镁的进口税税额为: 进口关税税额=4,549,649×10% =454,946.90(元) [案例4] 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自英国进口柏木木材,运费计44,200元,保险费率 为3‰,佣金为到岸价格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到岸价格香港为US$580,0 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100=¥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折合为人民币: US$580,000×8.64=5,011,200(元) 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FOB价格+佣金+运费)/(1-保险费率) (5,011,200+5,011,200×3%+44,200)/(1-3 ‰) =5,221,400(元) 经查找,柏木木材的进口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优),计 算该批进口柏木木材的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5,221,400×9%=469,926(元) 如用常数方法计算,则应先计算出常数: 根据在介绍完税价格时,所讲到的保险费率和完税价格之间的关系,因保险费率 为3‰,所以常数为1,003,009然后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常数 =(5,011,200+5,011,200×3%+44,200)× 1,003,009 =5,221,400(元) 接下来,再按上述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即可得出同样的关税税额。 (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通常称为CIF价格)成交的,其完税价格计算 公式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纺) [案例5] 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醛17吨,保险费率为3‰,进口申报价格为:CIF价 格天津为US$306,0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US$306,000×8.64=2,643,840(元) 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2,643,840/(1-3‰) =2,651,795.39 ≈2,651,795(元) 经查找,该进口货物税则号列为2921.1100,税率10%(优),计算 该进口货物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2,651,795×10% =265,179.50(元) 我们也可以用常数方法计算出这样的关税税额。 (二)、进口商品无正常到岸价格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当进口货物的正常到岸价格无法确定时,海关则应按照合理的办法对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进行估定。如上述所讲的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和国际 市场价格都无法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合理估定,则应采取国内市场价格倒扣法, 其计算公式为: (1)如不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2)如需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其中进口关税税率指进口关税的优惠税率。 [案例6] 某单位经批准从国外进口一批护肤护发品,其到岸价格已无法确定,进货地国内 同类产品的市场正常批发价格为925,000元,国内消费税税率为17%,设进 口关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批护肤护发品应纳的关税。 先根据公式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925,000/[1+15%+20%+(1+15%)/(1-17%) ×17%] =583,412.17 ≈583,412(元) 然后计算应纳关税税额: 应纳关税税额=583,412×15% =87,511.80(元) 如上例中的护肤护发品不需缴纳消费税,则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925,000/(1+15%+20%) =685,185.19 ≈685,185(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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