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税纳税筹划实务:进口商品纳税筹划方法——进口关税税额计算方法
录入时间:2001-1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8/2001信息】 如果我们把计算关税应纳税额形象地比喻
成烹制一盘美味佳看的话,那么关税率和完税价即是其必不可少的两种“原料”。在
前面两节我们已经精心“选择”和“调制”了这两种“原料”,接下来我们就要进行
实质性工作--介绍不同情况下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我们知道,我国目前有从价税率、从量税率、复合税率和滑准税率四种不同计税
依据的关税税率,因而,与此相对应也有四种关税计算方法。前面我们已经较为详细
地介绍了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的税率和计算公式,事实上,尽管看上去它
们的税率规定很复杂,但计算方法却十分简单,而且这三种关税在我国整个关税体系
中的比重也不是很大。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将不再重述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
税的计算方法,而主要以实例的形式说明从价关税的计算方法。
我国进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进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我国海关对关税税额计算中有关数据尾数的规定为:在关税税额的计算中,完税
价格的总值可以计算至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
舍五入。
●进口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及案例
我们将根据前述按进口货物的成交方式对关税完税价格的不同规定,来分别介绍
关税的计算方法。
(一)进口商品有正常到岸价格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1)进口货物以我国口岸到岸价格成交的,或者以已到岸价格加佣金和到岸价
格加保险费成交的,或者和我国毗邻的国家以两国共同边境地点交货价格成交的,可
直接将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案例1]
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醇,以我国口岸的到岸价格成交,进口申报价格为到
岸价格US$500,000。当期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100=¥864;税
则号列:甲酵应归入2905.1100,税率12%。经海关审定后,据以计算其
应纳进口关税税额如下:
甲醇完税价格=US$500,000×8.64
=4,320,000(元)
甲醇应纳进口关税税额=4,320,000×12%
=518,400(元)
[案例2]
某进出口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钢材,以采购地离岸价格成交,成交总价为1,2
00万元(人民币),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共计40万元。
适用进口关税税率为12%。经海关审定,其成交价格正常,据以计算完税价格和应
纳进口关税税额如下: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及保险费等
=1,200+40
=1,240(万元)
应纳关税税额=1,240×12%=148.8(万元)
(2)以国外口岸到岸价格或者从输出国购买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完税
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案例3]
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硫酸镁5,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旧金山为US$3
25,000,运费每吨US$4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
$100=¥864。
先计算运费:
5,000×40×8.64=1,728,000(元)
再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成人民币:
US$325,000×8.64=2,808,000(元)
然后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2,808,000+1,728,000)/(1-3‰)
=4,549,648.95
≈4,549,649(元)
经查找,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10%,计算出进口硫
酸镁的进口税税额为:
进口关税税额=4,549,649×10%
=454,946.90(元)
[案例4]
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自英国进口柏木木材,运费计44,200元,保险费率
为3‰,佣金为到岸价格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到岸价格香港为US$580,0
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100=¥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折合为人民币:
US$580,000×8.64=5,011,200(元)
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FOB价格+佣金+运费)/(1-保险费率)
(5,011,200+5,011,200×3%+44,200)/(1-3
‰)
=5,221,400(元)
经查找,柏木木材的进口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优),计
算该批进口柏木木材的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5,221,400×9%=469,926(元)
如用常数方法计算,则应先计算出常数:
根据在介绍完税价格时,所讲到的保险费率和完税价格之间的关系,因保险费率
为3‰,所以常数为1,003,009然后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FOB价格+运杂费)×常数
=(5,011,200+5,011,200×3%+44,200)×
1,003,009
=5,221,400(元)
接下来,再按上述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即可得出同样的关税税额。
(3)以国外口岸离岸价格加运费(通常称为CIF价格)成交的,其完税价格计算
公式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纺)
[案例5]
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甲醛17吨,保险费率为3‰,进口申报价格为:CIF价
格天津为US$306,0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64。
先将进口申报价格由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US$306,000×8.64=2,643,840(元)
再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杂费)/(1-保险费率)
=2,643,840/(1-3‰)
=2,651,795.39
≈2,651,795(元)
经查找,该进口货物税则号列为2921.1100,税率10%(优),计算
该进口货物进口关税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2,651,795×10%
=265,179.50(元)
我们也可以用常数方法计算出这样的关税税额。
(二)、进口商品无正常到岸价格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
当进口货物的正常到岸价格无法确定时,海关则应按照合理的办法对进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进行估定。如上述所讲的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和国际
市场价格都无法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合理估定,则应采取国内市场价格倒扣法,
其计算公式为:
(1)如不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2)如需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其中进口关税税率指进口关税的优惠税率。
[案例6]
某单位经批准从国外进口一批护肤护发品,其到岸价格已无法确定,进货地国内
同类产品的市场正常批发价格为925,000元,国内消费税税率为17%,设进
口关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该批护肤护发品应纳的关税。
先根据公式计算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进口关税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1+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925,000/[1+15%+20%+(1+15%)/(1-17%)
×17%]
=583,412.17
≈583,412(元)
然后计算应纳关税税额:
应纳关税税额=583,412×15%
=87,511.80(元)
如上例中的护肤护发品不需缴纳消费税,则
完税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1+进口关税率+进口费用利润率(20%)]
=925,000/(1+15%+20%)
=685,185.19
≈685,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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