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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个人纳税筹划:会计知识准备

录入时间:2001-10-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0/2001信息】 第一节 增 值 税   一、科目及账户的设置 企业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 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 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经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 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 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 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 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难予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 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 税额的,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 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 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 已退的 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 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企业一般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实行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企业,从税务角度看,一是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企 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或购进免税农产品凭证 或收购废旧物资凭证或外购物资支付的运输费用的结算单据,下同);二是购入货物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销项税额抵扣;三是如果企业销售货 物或者提供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 额÷(1+税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并按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例1,A企业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100万元, 增值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该企业当期销售产 品收入为10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货款尚未收到。假如该产 品的增值税率为17%,不交纳消费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材料核算。原材料入库分录略)。 (1)借:物资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销项税额=1000×17%=170(万元) 借:应收账款 11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0 (二)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免税产品的账务处理 按照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古旧图书等部分项目免征增值税。 企业销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货物,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企 业购进免税产品,一般情况下,不能扣税,但按税法规定,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 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买价(或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这里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是指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 者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在会计核算时,一是按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买价)(或收购金额)扣除一定比例的进项税额,作为购进 农业产品(或收购废旧物资)的成本;二是扣除的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 税额抵扣。 例2,某企业收购农业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00万元,收购的农业产品已 验收入库。企业可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物资采购 9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000 (三)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其支付的进项税额 应转入成本。 例3,某企业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企业,本期购入原材料,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2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企业实际支付货款2 34万元。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收到货款106万元(含税)。根据上述经济业务,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借:原材料 2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340 000 (2)销售货物 不含税价格=106÷(1+6%)=100(万元) 应交增值税=100×6%=6(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60 000 第二节 消 费 税 一、会计科目设置 按规定,凡是交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 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该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因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而应纳 的消费税税额;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 但未交的消费税税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的消费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生产应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1.销售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发生销货退回时,比方说质量问题。可退回已征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企业将生产的消费品用于投资的: 借:长期投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 借:物资采购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5.企业以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的: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 款。受托方应: 借:应收账款 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 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或生产成本 贷:应付账款 或银行存款 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增值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连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 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 再交纳消费税。 (三)进出口产品的账务处理 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消费品,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进口消费品的成本,借 记“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果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则不计算应交 消费税;如果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则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受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第三节 营 业 税 一、科目及设置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 “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交纳的营业税;其贷方发生额, 反映应交的营业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 纳的营业税。 二、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的营业税账务处理 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 过“其他业务支出”和“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三、销售不动产相关的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营业税。企业销售不 动产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四、转让无形资产相关的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应该交纳营业税。在会计核算时,由于企业转让无形资 产所发生的支出是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所以转让无形资产应纳的营业税 也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第四节 资 源 税 一、科目设置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 核算。”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交的或按规定允许抵扣的 资源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 的资源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资源税。 二、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而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或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三、收购未税矿产品相关的资源税账务处理 按照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 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以及代扣代交的资源税,作为收购矿产品的成本,将代扣代交 的资源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四、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相关的资源税账务处理 按规定,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所购入液体盐交纳的资源税可以抵扣。 在会计核算时,购入液体盐: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物资采购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企业加工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第五节 其他税种会计处理 一、土地增值税 在账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支 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 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 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 土地增值税”科目。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待该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 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 分录。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三、印花税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 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 交税金”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五、所得税 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 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净收益前扣除。企业按照一定方法计算, 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六、耕地占用税 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缴 纳的耕地占用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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