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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必备--税务筹划: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方面的避税与反避税

录入时间:2001-06-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9/2001信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对在我国境 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对国家急需发展的项目实行零税率, 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实行5%的低税率,对国家限制发展的项目实行测20% 高税率,其他没列明的投资项目实行15%的税率。另外更新改造项目有别于基本建 设,税率从低。 纳税人主要是在税率上进行避税、偷税活动。如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兴建楼堂馆所 时,为了逃避商税率,少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巧立名目,以建设职工宿舍等 名义,投资兴建一部楼堂馆所。或以更新改造项目为名搞基本建设。 对此税务部门应与计划、银行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一方面在发放投资许可证明 时严格审查。另一方面,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进一步核实基建用途。对更改项 目也要严格审查核实,防止纳税人偷逃国家税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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