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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必备--税务筹划:高转完工产品成本上的避税与反避税

录入时间:2001-06-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9/2001信息】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 既包括完工产品成本,也包括在产品成本,一般企业应于月末将汇集到"生产成本 -基本生产"中的总成本,选择适合于企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 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期末在产品成本保留 的多与少,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影响销售成本的高低,影响企业计税 利润的多少。工业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完工产品期初总成本=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在产品成本 式中的期末在产品成本,一般要经过盘点数量然后按一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求 得。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一般不十分熟悉会计核算的人很 难从中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一点,在期末在产品的计算上玩弄技巧,少留 期末在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的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对于这类问题,进行反避税的关键是税务检查人员必须精通各种成本计算方法, 在了解掌握被查单位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前提下,在核实在产品盘点数量的基础 上,因地制宜地进行检查。即按照被查单位所选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依据在产品数量 盘存表,定额成本的有关资料,及基本生产明细账的有关数据,复核验算期末应保留 的在产品成本,和应结转的完工产品成本。然后以核实的期末在产品应保留的在产品 成本数,减去企业账面上在产品成本的保留数,将企业多转完工产品成本的数额调减 产成品账户,以保证产品销售成本的正确计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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