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法规——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录入时间:2004-0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2/2004信息】 八、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亏损弥补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免税照顾。它是国家帮助企业渡过暂时困难,保
护税源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企业亏损得到及时的补偿,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
进行。但是,为了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扭亏增盈,《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
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
纳税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
期。其准许弥补的亏损额不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额,而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额经
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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