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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法规——企业清算所得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4-0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2/2004信息】 九、企业清算所得   纳税人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清 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扣除各项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 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十、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许扣除项目金额   或: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二)按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税率   (三)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全年应补(退)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税额   (四)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 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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