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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税基式纳税筹划——筹资方式选择纳税筹划技术(下)

录入时间:2003-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3信息】 (三)利用银行贷款进行纳税筹划   由于在企业的筹资中,债务筹资的成本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少交纳所 得税,所以利用向银行贷款进行纳税筹划就成为企业的一种选择。因为企业归还利息 后,企业利润总额有所降低,实际税负比未支付利息时降低。   例如:A企业利用5年时间积累的2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5年,每年平均 盈利20万元,所得税率为33%。则:   该企业盈利后平均每年应纳税=20×33%=6.6(万元)   5年应纳所得税总额=6.6×5=33(万元)   如果企业不是依靠自己积累资金,而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投资,则 该企业可提前5年时间进行此项目,而为积累200万元所需要的5年时间也就可以节省 下来。假如企业在积累资金的5年里,企业从银行贷款进行投资,贷款投资额为200万 元,年平均盈利仍为20万元,企业每年向银行支付利息为1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 每年盈利10万元,则每年纳税额为:   企业5年应交税为=10×33%×5=16.5(万元)   节省税收16.5万元(33-16.5)   从上面的案例分析明显地看出,对该企业来说,采用贷款方式进行投资给企业带 来许多好处:其一,该企业可以提前5年进行它所需要的投资活动;其二,贷款使企 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其三、企业所得税负担减轻了。   从纳税角度看,自我积累筹资方式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 税收负担,贷款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重于企业、经济组织之间拆借所承担的税收负 担,而相互融资所承担的税负又大于社会筹资承担的负担。这是因为从资金的实际使 用者使用资金所承担的风险角度看,自我积累风险最大,社会集资风险最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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