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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征

录入时间:2003-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3信息】 第七节 税务行政赔偿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征   税务行政赔偿是指因税务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 伤害,由行政机关承担以赔偿为形式的法律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税 务行政赔偿有如下特征:   (1)损害是由税务机关或是其工作人员直接造成的。   (2)损害的原因是税务机关执行公务时违法或不当。   (3)由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4)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直接侵害。   (5)税务机关承担赔偿后,有权对故意或过失给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工作人员 行使追赔权,对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造成的行政损害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然后依法 追究代征人、代扣代缴人的责任。   (6)税务行政赔偿以金钱付给为原则,以行政机关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等其他赔偿为辅助形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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