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纳税筹划误区: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录入时间:2003-09-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5/2003信息】 第三节 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
年度缴纳,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是纳税筹划目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资
金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称为货币的
时间价值。
在经济社会中,有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现在的1元钱和今后某个时点(比如1年后)
的1元钱,其经济价值是不相等的,或者说其经济效用是不相同的。现在的1元钱比1年
后的1元钱经济价值要大一些,即使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也是这样。例如,现在将
1元面值的货币存入银行,明年提款时就会发现可以支取比1元钱更多的货币,其增加
额便是这1元钱经过1年投资的收益,即这1元钱的时间价值。
货币为什么会增值呢?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是因为资本家用货币在市场上购买到
一种叫做“劳动力”的特殊商品。劳动力生产出来的新产品不仅可以弥补各种损耗,
而且还可以创造出新价值,即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在社会各阶层中由市场机制进行分
配,从而形成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这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
从一般经济现象来看,货币投入生产经营过程后,其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
长。企业资金循环和周转的起点是投入货币资金,企业用它来购买其生产经营活动所
必需的各种资源,包括物力和人力资源等,然后生产出新产品,产品出售时,得到的
货币量大于最初的投入量。资金的这种循环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每完成一次循环,
资金就会增加一定的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货币的增值额成几何级数增长,使得货
币具有时间价值。
既然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延缓当期的税款缴纳
就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虽然这笔税款迟早是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地占用这笔资金
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其经济效用是非常大的。
而且从理论上讲,如果企业每期都能将后期的一笔费用在当期列支,或将当期的
一笔收入在下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每期都可以使一部分税款缓纳,相当于每期都
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也就是说,每期都可以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则相当于
一笔贷款永远不用清偿。例如企业每期都将10万元的税款延迟1年缴纳(在这里姑且认
为是可能的),即相当于第1年获取10万元无息贷款,第2年虽然要偿还这笔“贷款”,
但是该年又可以获取10万元的无息“贷款”,这笔“贷款”应在第3年还,第3年在偿
付第2年的“贷款”时,又可以获得10万元的“贷款”……如此反复下去,则相当于一
笔10万元的贷款永远不用清偿。
在信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在扩大生产经营
规模时,经常要举借贷款,因为仅靠自身积累发展生产的速度毕竟太慢,不能满足生
产经营的需要,这时,资金就显得极其宝贵。在资金主导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资
金的状况是无法想象的。这样,如果企业能尽量延缓税款的缴纳,这笔“无息贷款”
的获得将会为企业的筹资活动省去不少麻烦,就会使企业的营运资金相对宽裕,更有
利于企业的发展,对那些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企业要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往往需要举债,但举债是有一定风险的,这种风险
被称为财务风险,即企业因举债规模过大致使利润不足以清偿债务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因而,企业举债进行生产经营,应将其举债规模控制在一定的比率范围之内,即不能
超过必要的界限,以免造成企业破产的不良后果。
但是,尽量延迟税款的缴纳,无偿地使用财政资金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
则不存在财务风险,当然这要求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纳税筹划。只有具备
可行性,企业可以尽可能地使用这种无偿资金,而不用担心其规模超过限度。除此之
外,由于纳税筹划使企业当期的总资金增加,企业更有能力清偿债务,有利于企业扩
大举债规模,即企业承担财务风险的能力相对增强了。这也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
规模,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既然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不能够忽视它。对于同一项
生产经营活动,考虑与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于纳税人的决策来说,可能会出现截
然不同的结果。因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决策中,只有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才能使
得筹划方案更加科学。
例如,某企业现有A、B两个项目可以投资,经测算其投资情况和各年的投资收益
(包括利润和折旧额)见表3-1(表中的数字,负号表示投资,正号表示收益,所有的投
资都出现在年初,所有的收益都出现在年末)。
表3-1 投资收益表 (单位:万元)
年份 1 2 3 4 5 6 7 8
项目A -1000 -1000 +1400 +1200 +1000 +600
项目B -800 -600 -6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注:假定项目报废时,其残值等于清理费用;项目A的年折旧额为500万元;项目
B的年折旧额为400万元;银行利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下面分两种情况对A、B两项目进行分析。
1.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项目A的投资总额=(1000+1000)万元=2000万元
项目A的税前利润=(900+700+500+100)万元=2200万元
项目A应纳所得税=2200万元×30%=660万元
项目A的税后利润=(2200-660)万元=1540万元
项目A的年平均税后利润=(1540/4)万元=385万元
项目A的年平均税后利润率=385/2000×100%=19.25%
项目B的投资总额=(800+600+600)万元=2000万元
项目B的税前利润=(200+400+600+800+1000)万元=3000万元
项目B应纳所得税=3000万元×30%=900万元
项目B的税后利润=(3000-900)万元=2100万元
项目B的年平均税后利润=(2100/5)万元=420万元
项目B的年平均税后利润率=420/2000×100%=21%
很显然,从各指标看,项目B优于项目A。
2.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项目A的投资现值=[1000+1000/(1+10%)]万元=1909万元
项目A的投资收益现值=[1400/(1+10%)3+1200/(1+10%)4+1000/(1+10%)
×5+600/(1+10%)6]万元=2832万元
项目A的投资收益净现值=(2832-1909)万元=923万元
项目B的投资现值=[800+600/(1+10%)+600/(1+10%)2]万元=1841万元
项目B的投资收益现值=[600/(1+10%)4+800/(1+10%)5+1000(1+10%)6+
1200/(1+10%)7+1400/(1+10%)8]万元=2740万元
项目B的投资收益净现值=(2740-1841)万元=899万元
很显然,项目A优于项目B。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