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宝典:进出口关税的纳税筹划——反倾销税的节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1-11-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6/2001信息】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产品在许多国家
的进口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然而,许多国家出于保护民族工业的目的,不断起
诉中国出口商品具有“倾销行为”,并通过立法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他们把中国指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为中国产品寻找“替代国”价格,这样无视中国廉
价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的竞争优势,把合理的低成本、低出口价说成是倾销,极大
地损害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形象。
面对这种日趋严重的局面,要求我们采取正确有效的节税措施,避免不公平的
“反倾销税”的迫害。我们认为,反倾销税的节税筹划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尽量减少被控诉的可能
(1)提高产品附加值,取消片面的低价策略。我国出口产品基本上是属于资源
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比重高,产品档次低,附加值少,价格很难提高。从
长远来看,我国企业应努力从初低级产品的形象中走出来,使我国出口产品结构日趋
成熟。
(2)利用出口商会,加强内部协调和管理,塑造我方整体战略集团形象。
(3)分散出口市场,降低受控风险。
2.顺利通过调查,避免被认为倾销
如果您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面临反倾销调查,可以选用以下技术手段灵活地
应对:
(1)及时上调价格。这是因为欧美商业裁判机构于每征满一年反倾销税时会重
新调查该倾销商是否仍有倾销行为,这时及时上调价格,就能被认为不具倾销行为,
从而被征的反倾销税也会立即取消。
(2)调整产品利润预测,改进企业会计财务核算,以符合国际规范和商业惯例;
同时还要密切注意国际外汇市场的浮动状况。
(3)推动国外进口商组织起来,推动其反贸易保护活动。因为一旦我方产品被
征收反倾销税,受损失的还有外国进口商。我们可通过加强与当地工商组织的交流,
以实际的商业利益为法码促使其向政府施加压力。
(4)与外方投诉厂商私下进行谈判、协商。
3.避免出口行为被裁定为损害进口国产业
我国出口企业应该注意:
(1)不要迫使进口国厂商采取降价促销的营销手段。
(2)全面搜集有关资料信息,有效地获取进口国市场的商情动态,查证控诉方
并未受到损失,以便在应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3)在出口目的地设厂,筹建跨国公司。这样可以使我方产品免受进口配额等
歧视性贸易条款的限制。
(4)以便利的销售条件、优质的产品、高水平的服务和良好的运输条件去占领
市场,提高单位产品的价值(效用),降低其替代率,从而增强外方消费市场对我方
产品的依赖性,获取用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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