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宝典:企业销售的纳税筹划——产销结构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1-11-21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1/2001信息】 前面一节内容介绍了企业产销规模筹划的
必要性和方法。但是产销规模毕竟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的经济概念,在现实操作中的可
行性也因此而受到限制。产销结构的筹划则是对产销规模筹划的具体补充。
首先让我们弄清产销规模与产销结构的关系。产销规模是理论分析中的常用概念,
它往往会将产销结构中的许多实存成分忽略不计。而产销结构多是在实践基础上对生
产销售的各类产品产销额比例的描述。因而产销规模更加具体,更具有真实性。
从产销规模与产销结构两者的关系对照来看,产销结构的筹划是必要的。再加上
产销结构可由企业自己决策选定,而且不同的产销结构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
因而产销结构的筹划活动又是可能的。
那么产销结构筹划的实际操作是怎样的呢?
第一步是确定筹划的具体对象。一般来讲,确定筹划对象的原则在于抓大放小,
对于鸡肋式的对象完全可以舍弃,以免浪费筹划成本,得不偿失。
第二步是分析本企业产销结构的历史记录,并和其他企业相比较,找出原产销结
构的长处与不足。
第三步是根据企业自身现状,参照税法的具体规定,在企业经营目标的指导下选
定新的产销结构。在这个选择决策作出之前,往往需要进行多项预测分析,制定出多
套确定产销结构的方案,然后比较不同种方案,从中择优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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