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宝典: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纳税筹划——投资过程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1-11-2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0/2001信息】 企业投资是伴随着企业生产发展过程而进
行的。
由于企业经营相对长期性,所以投资也是一个长时间的经营活动过程,应该步步
为营,招招谨慎。有时某些企业往往会因某一笔投资而命运逆转,从颠峰走向低谷。
巨人集团就是因为资决策过程中“一招不慎”而“满盘皆输”惨痛教训的典型。
投资过程的筹划主要包括投资规模的筹划、投资项目的确定、投资意向的选择、
投资伙伴的认定以及投资决策的管理等方面。
1.投资规模的水平
对于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来讲,投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当然也不是越小越灵。
投资规模扩大,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标志,往可以带来规模经济;但是投资规模不顾具
体情况而过度膨胀,也往往会导致资源的浪费。投资规模小,一般可以使企业具有活
运行的优点,即所谓的“船小好调头”,但企业的投资规模太小,往往不具备规模效
益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在残酷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很容易遭到淘汰。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条结论,即确定企业投资的合理水平是企业筹资过程筹划
的重要内容。
如何确定企业投资规模呢?首先,对企业自身营运能力进行分析,即通过对存量投
资重组、潜能开发及增量投资优化组合的分析,确定投资的既有能力、潜在能力和追
增能力。其次,把握企业经营外部环境变动情况。市场经济环境变化多端,必须利用
预策手段来把握经济环境发展态势,决定投资规模的大小。另外,还需对税前收益最
大化的投资规模进行实证分析。投资规模应该趋近于企业营运负荷能力的极限,即投
资的追加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此时,投资规模是适宜而且有效的。需要注意的
是,投资规模的确定依据是企业运营能力和外部经济环境,因而必须注意到其动态演
进的变化特征。
2.投资项目的确定
投资项目是多种多样的,不同项目所享受的税收待遇也各不相同。企业可以根据
自身的优缺点,紧扣税法的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选择恰当的投资项目,这样就能
扬长避短,在获得更多收益的同时又能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
3.投资伙伴的选择
企业投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资金问题而出现联合投资的现象。选择一个适当的
投资伙伴会对你的投资收益大有帮助。在选择投资伙伴时主要考察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合作伙伴的税收待遇;二是合作伙伴的实力。
选择好的投资伙伴有时会使企业享受优惠税收待遇。如与外国投资者或港、澳、
台投资者合作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
选择好的投资伙伴应充分考察对方的实力。因为能力低下的投资伙伴往往会连累
己方企业,轻则毁掉联合投资项目,重则使联营双方“同归于尽”。
4.投资意向的选择
在投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选择难题,这就需要依据投资意图而决定取舍。究竟
取什么、舍什么,这就涉及到选择项目的对照比较。一般来说,这个选择过程与自身
经营状况联系极为紧密。如果企业自身资金紧缺,可以选择收购部分股份来增加企业
生产控制力;如果企业自身资金充足而且新增项目多,就可以选择组建新企业。
5.投资决策的管理机制
投资决策对于企业生存发展关系重大,错误的投资决策往往会葬送企业。所以,
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般来讲,投资决策要以科学、实际、精确的计算预测为前提,以决策的民主化
为基础,因此必须防止决策的盲目化、专断化。
6.税收屏蔽的利用
税收屏蔽是当今税收学术界的新概念,也是企业纳税活动中的新理念。所谓税收
屏蔽并不是直接为企业减少税基,减轻税负,而是使企业的应税所得延迟纳税,暂时
免除税收负担。
税收屏蔽虽然没有使企业免于纳税,但为企业带来了应交税款的时间价值。这好
比是从政府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因而税收屏蔽可以使企业从中获利,达到节税效果。
因此,只要合理运作,税收屏蔽是可以间接减轻税负的。
税收屏蔽投资可以部分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压力,甚至在通货膨胀环境下还能因
为物价指数的狂升而得到通胀收益。在寻求税收屏蔽投资过程中,有限合伙经营便是
一种可取之道。
例15-4 某食品厂计划扩大业务范围,生产高级精美糖果或糕点。有A、B两个
投资项目可供选择,据测算其投资情况和各年投资收益(包括利润和折旧额)见表1
5-3。
表153项目A和项目B各年度投资情况及投资收益(万元)
时 间 项 目 A 项 目 B
第1年初 投资1000 投资800
第2年初 投资1000 投资600
第3年初 建成投产 投资600
第3年末 投资收益1400建成并于次年初投产
第4年末 投资收益1200 投资收益60o
第5年末 投资收益1000 投资收益800
第6年末 投资收益600 投资收益1000
第7年末 投资收益1200
第8年末 投资收益1400
注:假定项目报废时,其残值等于清理费用;项目A的年折旧额为500万元;项
目B的年折旧额为400万元;银行利率(复利率)为10%。
请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行比较分析,并作出决策。
根据上述资料,运用投资利润率法、投资回收期法、投资收益现值法和内部报酬
率法,分别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情况下,对项目A和项目B进行
效益及纳税的比较分析。
1.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情况下
(1)从投资利润率看
项目A的投资总额=(1000+1000)万元=2000万元
项目A的年平均利润=(900+700+500+100)/4=550万元
项目A的投资利润率=550万元/2000万元=27.5%
项目B的投资总额=(800+600+600)万元=2000万元
项目B的年平均利润=(200+400+600+800+1000)万元/5
=600万元
项目B的投资利润率=600万元/2000万元=30%
由此可知,项目B的投资利润率大于项目A的投资利润率。所以。从投资利润率角
度看,选择投资项目B较为有利。
(2)从投资回收期看
项目A的投资回收期=(1+(2000-1400)/1200]年=1.5年
项目B的投资回收期=[2+(2000-600-800)/1000]年
=2.6年
因此,项目B的投资回收期长。所以,从投资回收期角度看,投资项目A较为有利。
(3)从纳税情况看
当项目A和项目B适用相同税率,比如30%时,则:
项目A应纳税金=(900+700+500+100)万元×30%
=660万元
项目A税后利润=(2200-660)万元=1540万元
项目A的年平均税后利润=1540万元/4=385万元
项目A年平均税后利润率=385万元/2000万元×100%=19.25%
项目B应纳税金=(200+400+600+800+1000)万元×30%
=900万元
项目B税后利润=(3000-900)万元=2100万元
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2100万元/5=420万元
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率=420万元/2000万元×100%=21%
当项目A适用税率比项目B适用税率低时,比如,项目A适用税率为25%,项目B
适用税率仍为30%时,则:
项目A应纳税金=(900+700+500+100)万元×25%
=550万元
项目A税后利润=(2200-550)万元=1650万元
项目A年平均税后利润=1650万元/4=412.5万元
项目A年平均税后利润率=412.5/2000×100%=20.6%
显然,项目A与项目B的年税后利润和税后利润率十分接近。
如果项目A的适用税率为20%,项目B的适用税率仍为30%,则项目A的年平均
税后利润和年平均税后利润率都会高于项目B。
当项目B适用税率比项目A适用效率低时,比如,项目B适用税率为25%,项目A
适用税率仍为30%时,则:
项目B应纳税金=(200+400+600+800+1000)万元×25%
=750万元
项目B税后利润=(3000-750)万元=2250万元
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2250万元/5=450万元
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率=450万元/2000×100%=22.5%
显然,项目B比项目A的年税后利润、税后利润率更高。
(4)综合分析。根据以上分析,投资于项目A或投资于项目B各有利弊。如果投
资者愿承担风险,项目B好于项目A,因为投资额一样,项目B的投资利润率大于项目A
的投资利润率;如果投资者不愿承担风险,希望尽快收回投资,则投资于项目A好于项
目B,因为项目A的投资回收期短、风险小。如果从税收、投资利润、投资风险及投资
回收期综合考虑,则:
在同一税率条件下,项目A的税后利润系数(设项目B税后利润为1)为0.91
7,项目A的投资回收期系数为项目B投资回收期系数的0.577。项目A年平均利润
与投资回收期之比为1:0.630,而项目E则为1:1。显然,在同一税率条件下,
选择项目A优于项目B。
在项目A税率高于项目B的条件下,只要项目A税后利润系数是项目B税后利润系数
的0.577以上(即大于项目A年投资回收期系数),就应仍选择项目A;相反,则
选择项目B。这样,投资者才能最大限度躲避税收,维持利润最大化。
在项目B适用税率高于项目A的条件下,只要项目B税后利润系数是项目A税后利润
系数的1.733(即1/0.577=1.733)倍以上,就选择项目B;反之,
选择项目A。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利润最大,税收最小。
2.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情况下
(1)从投资利润率角度看
项目A的投资现值=[1000+1000/(1+10%)]万元
=1909万元
项目B的投资现值=[800+600/(1+10%)+600/(1+10%)
的平方]万元
=1841万元
项目A的年平均利润额=[900/(1+10%)3+700/(1+10%)
4+500/(1+10%)5+100/(1+10%)6]万元÷4=380万元
项目B的年平均利润额=[200/(1+10%)4+400/(1+10%)
5+600/(1+10%6)+800/(1+10%)7+1000/(1+1
0%)8÷5=(200×02.683)+400×0.621+600×0.5
64+800×0.513+1000×0.467)万元÷5=320万元
项目A的年投资利润率=380万元/1909万元=19.91%
项目B的年投资利润率=320万元/1841万元=17.38%
显然,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则项目A的年投资利润率大于项目B的年投资利润
率。所以,从投资利润率角度看,投资项目A较佳。
(2)从投资回收期角度看
项目A投资应回收额(现值)=投资现值-残值净现值=(1909-0)万元
=1909万元
项目A投产后,各年投资收益在投资开始时的现值分别为:
投产第一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400万元×1/(1+10%)3
=1052万元
投产第二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200万元×1/(1+10%)4
=820万元
投产第三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000万元×1/(1+10%)5
=621万元
投产第四年的投资收益现值=600万元×1/ (1+10%)6=339万元
项目A的投资回收期=[2+(1909-1052-820)/621]年
=2.06年
项目B的投资应回收额(现值)=(1841-0)万元=1841万元
项目B投产后,各年投资收益在投资开始时现值分别为:
投产第一年的投资收益现值=600万元×1/(1+10%)4=410万元
投产第二年的投资收益现值=800万元×1/(1+10%)5=497万元
投产第三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000万元×1/(1+10%)6
=564万元
投产第四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200万元×1/(1+10%)7=616万元
投产第五年的投资收益现值=1400万元×1/(1+10%)8
=653万元
项目B的投资回收期=[3十(1841-410-497-564)/616]年
=3.6年
项目B的投资回收期大于项目A的投资回收期。所以,从投资回收期角度看,投资项
目A较佳。
(3)从投资收益净现值角度看
项目A的投资现值=1909万元
项目A的投资收益现值=(1052+820+621+339)万元
=2832万元
项目A的投资收益净现值=(2832-1909)万元=923万元
项目B的投资现值=1841万元
项目B的投资收益现值=(410+497+564+616+653)万元
=2740万元
项目B的投资收益净现值=(2740-1841)万元=899万元
项目A的投资净现值大于项目B的投资净现值。所以,从投资收益净现值角度分析,
投资项目A较佳。
(4)从内部报酬率角度看
项目A的内部报酬率为下列方程式中的r:
1400/(1+r)3+1200/(1+r)4+1000/(1+r)5+6
00/(1+r)6-[1000+1000/(1+r)]=0
解上述方程,得r=22.84%。具体计算方法见表15-4。
表15-4 项目A各年投资收益
各年投资收益 当r=22% 当r=23%
折现因素 收益现值/5元 折现因素收益 现值/万元
投产第一年1400 0.551 771.4 0.537 751.8
投产第二年1200 0.451 541.2 0.437 524.4
投产第三年1000 0.370 370 0.355 355
投产第四年600 0.303 181.8 0.289 173.4
按22%或23%
计算的投资现值 1864.4 1804.6
1820
投资收益净现值 44.4 8.4
所以 r=22%+1%×44.4/(44.4+8.4)=22.84%
项目B的内部报酬率为下式中的r:
600/(1+r)4+800/(1+r)5+100/(1+r)6+1200
/(1+r)7+1400/(1+r)8-[800+600/(1+r)+600/
(1+r)2]=0
解此方程得 r=18.51%,具体计算方法见表15-5。
表15-5 项目B各年投资收益
各年投资收益 当r=19% 当r=18%
折现因素 收益现值/万元 折现因素 收益现值/万元
投产第一年600 0.499 299.4 0.515 309
投产第二年800 0.419 335.2 0.437 349.6
投产第三年1000 0.352 352 0.370 370
投产第四年1200 0.296 355.2 0.314 376.8
投产第五年1400 0.249 0.266
348.6 372.4
按19%或18% 1690.4 1777.8
计算的投资现值
1727.6 1739
投资收益净现值 37.2 38.8
所以r=18%+1%×[38.8/38.8/(38.8+37.2)]
=18.51%
项目A的内部报酬率(22.84%)大于项目B的内部报酬率(18.51%),
所以,从内部报酬率角度看,投资项目A较佳。
(5)从纳税情况看
在项目A和项目B适用同一税率情况下,比如30%时,则:
项目A年平均纳税额现值=380万元×30%=114万元
项目B年平均纳税额现值=320万元×30%=96万元
项目A年平均税后利润率=(380-114)/1909×100%
=13.93%
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率=(320-96)/1841×100%=12.2%
可见,投资项目A优于项目B。
在项目A适用税率低于项目B时,投资项目A的优越性更为明显,即税后利润及税后
利润率会更明显高于项目B,但如果项目A适用税率高于项目B时,就须具体分析了。
当项目A税率高于项目B税率,但并没有高到使项目A年平均利润率小于项目B年平
均利润率时,仍以选择项目A为好,即:
项目A年平均税后利润率>项目B年平均税后利润率,或:
380-380×项目A适用税率*1909×100%≥
320-320×项目B适用税率/1841×100%
推算结果是:当项目A适用税率≤(0.127+0.873×项目B适用税率)
×100%时,仍选择投资项目A;反之,则选择项目B。以此类推,在考察投资回收
期、投资收益率现值及内部报酬率等方面时,以同样方式可检测出如何实现利润最大
化,并最大限度减轻税收负担。
(6)综合分析。根据以上分析,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并考虑项目A适用税率
<(0.127+0.873×项目B适用税率)×100%的条件下,项目A的投资
利润率、投资收益净现值和内部报酬率高于项目B;反之,投资项目A将会遇到一些不
利因素影响,特别是税收的影响,这样反不如投资项目B(在只有两种选择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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