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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抵免为科技创新助一臂之力

录入时间:2001-02-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0/2001信息】 走进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的厂区, 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现代化企业的气息,工人们忙碌的身影和那一辆辆装满银光闪 闪的不锈钢钢帘线发往全国各地的卡车,映衬出企业的繁荣和蒸蒸日上! 兴达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兴达人近20年的努力,公司从一家 小型镇办企业,已经发展成拥有固定资产3.06亿元,年创利3000万元的股份 制企业,近年来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特别是最近三年,公司效益突飞猛进,1998 年创利800多万元,2000年创利3000多万元。公司发展的速度在当地是绝 无仅有的。 这其中有什么秘诀吗?公司总经理刘锦兰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记者说:“企 业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必须要有拉得出、打得响的高科技产品,只有不断采取科技 创新的手段来增强技术实力和科技含量,才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刘经理手里拿着 一份复印的文件说道:“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为企业科技创新助了一臂之力。我们公 司新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汽车胎圈钢丝生产线’,已经过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批准, 该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概算总额达1.12亿元,按照企业的盈利情况预测及投资抵 免政策的要求,大约可以抵免所得税近4000万元。而去年我们为该项目新购置的 1600多万元国产设备,现已享受抵免640万元。 “说实在的,在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时,公司领导尽管很慎重但仍然犹豫不决。 当我们收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这个文件后,公司 决策层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了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的决定。这个政策以较大的优惠力度鼓 励企业进行技改投资,其刺激力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 研制开发费用加计50%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 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 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办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 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 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 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 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 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5年。以兴达公司为例,该公司2000年度为“汽车胎圈钢丝生产线”技改 项目购进国产设备600万元,按规定允许在2000年~2005年的五年时间内, 从各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1999年)新增的所得税中抵免240万元。假设1 999年实现所得税400万元,2000年实现所得税900万元,则新增税款 500万元?大于240万元?,则2000年享受抵免后实际应纳所得税为660 万元?900万元-240万元?。 投资抵免政策的出台,可谓是一举多得的政策措施。第一,该政策的出台以较大 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第 二,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减轻“入世”对国内企业带来的冲击,保证国产技术设备的 生产和使用。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主要行业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10年以 上,因此, 必须进一步用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进行产品更新换代。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已对企业偷逃企业所得税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控制 措施。文件规定,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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