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基础 > 正文

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目的

录入时间:2001-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1信息】 从转让定价的产生条件可以看出,它主要 是顺应跨国公司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表现为相关企业之间有意提高或压低价 格和收费标准。跨国公司通过对转让定价的控制,使其设在国外的各子公司或分支机 构服务于整个集团的全球战略目标,来获取最大化的利润。转让定价的目的有以下几 点: 一、税务动机 税务动机主要是指出自减轻税负方面考虑,而且与子公司所得税的关系最为密切。 由于跨国公司集团的不同成员分布在不同的国家中,跨国公司常常利用各国间税率 和税收规则方面的差异,使其高税国一方的实体降低对低税国一方相关联实体的售价, 压低收费和费用分配标准,反过来低税国一方的实体提高对高税国一方相关联实体 的售价,提高收费和费用分配标准,借此手段把一部分应在高税国实现并纳税的利润 转移到低税国。高税国因此减少的税收收入,一部分转化为低税国的税收收入,另一 部分直接增加了整个公司的税后所得,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对税收动机,可以做 进一步分析: (一)减轻公司所得税税负 举例说明,假设位于甲国的A公司,是位于乙国的B公司的母公司,A控制B100% 股权,甲国公司税税率为40%,乙国为30%,A为B提供一批零部件,由B加工后出售, 按正常交易价格和低价进行交易的结果如下: 按正常价格销售 按低价销售 为100(万美元) 为75(万美元) A公司在甲国包括:销售收入 l00 75 成 本 50 50 利 润 50 25 税 率 40% 40% 税 额 20 10 B公司在乙包括: 销售收入 200 200 成 本 125 100 利 润 75 100 税 率 30% 30% 税 额 22.5 30 公司集团总税负 42.5 40 由此可见,通过低价销售,整个公司集团总税负减少2.5万美元。 转让定价不仅可以在两个国家的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还可以在三个国家之间进行。 (二)躲避预提税 各国对外国公司或个人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例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 权使用费等),往往征收预提税。在两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情况下,税率多半在20 %以上,而通过转让定价,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预提税的影响。 例如,甲国A公司是乙国B公司的母公司,B从当年盈利中应向A支付100万美元的 股息,乙国预提税为20%,应纳预提税为20万美元。为避免这笔预提税,B不是直接 向A支付股息,而是将一批为A生产的价值300万美元的配件仅以2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 A,以低价供货替代支付股息。 (三)减轻关税的影响 关税会提高进口价格,对公司内部转让和对无关联买主的销售均是如此。尽管没 有哪一个公司可以大大改变一项关税的税率,但因为关税多为从价计征的比例税率, 如果卖方低价向买方公司出口货物,则可以减轻关税的影响。例如,一种通常按l00 美元出售的产品,由于征收20美元的关税,其进口价格为120美元。如果其进口发票 标明的是80美元,则可按96美元的价格出口。 (四)增加外国税收抵免额 当母公司所在国实行外国税收抵免制的情况下,可利用转让定价来充分利用外国 税收的抵免制的规定。 例如,甲国的A公司对乙国的B公司拥有全部股权,同时还在其它国家进行经营活 动,甲国实行综合限制抵免。假设A公司1992年在外国交了10万美元的公司所得税, 但由于综合性亏损而当年无外国来源所得。显然,A公司认为如不尽早利用这笔税收 抵免是一种"浪费"。所以,1993年把一批本应直接销售给用户的产品经B公司转手销 出,此时情况如下: A直接销售给 A以压低的价格卖给B,B 用户(万美元) 再以正常价格转售给用户 (万美元) A在甲国包括:销售收入 150 100 成 本 50 50 利 润 100 50 税 率 50% 50% 税 额 50 25 B在乙国包括: 销售收入 0 150 成 本 0 100 利 润 0 50 税 率 30% 30% 税 额 0 15 公司集团税负 50 40 这是股息不汇回甲因的税金。 当B把全部税收利润35万美元以股息形式汇给A时,A在甲国时的税收情况如下: 本国销售利润 50 收到汇回股息 35 国外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 15 全部国内外所得 100 税率 50% 抵免前税额 50 外国税收抵免 1986年 (10) 1987年 (15) 在甲国实纳税额 25 在乙国实纳税额 15 全部税金 40 二、非税务动机 除了纳税上的考虑外,我们可以更多地看到转让定价的非税务动机。 (一)打入与控制市场 公司可以按低价把货物卖给国外关联企业,国外关联企业再以比竞争对手低的价 格出售产品,与竞争对手竞争,打击对手,抢占市场。 (二)调节利润,改变子公司在当地的形象 当一个母公司为了使其子公司在竞争中具有较好的信誉,易于在当地金融市场上 取得资信,以便扩大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时,往往通过低价提供原材料,零部件、 劳务而等价回购某产品的做法,使该公司显示出好的利润率。反之,则可以用提高对 子公司的供货价格而压低回购价格。 (三)转移资金,多得补贴和退税 一些国家出于对自身的政策目的和经济目的而限制外汇自由出入境,因而可以通 过转让定价变相地把资金转移出该国。 有些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还实行一些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因而提高转让价格, 可以使出口货物的价格升高,从而获较多的补贴和退税。 (四)避免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在跨国经营中无处不在,跨国公司为了避免外汇市场的风险或获取汇率 差价的收益,往往利用转让定价使有关子公司提前或延缓支付,或把损失转移给特定 的关联企业。通过指定使用某种货币用于支付,母公司可以决定由买方还是卖方承担 外汇风险。外,低价转让也可以用来使更多的产品进入一个实行外汇管制或对进口货 物价值实行限额控制的国家。 (五)加速成本回收和利润汇回 母公司可以提高对子公司的供货价格和劳务收费、压低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收费而 加速对子公司投资成本的回收利润汇回。 (六)从合资企业中多捞好处 以合资经营形式建立的子公司,必然涉及东道国的当地合作者。跨国公司利用合 资企业的当地合作者有权分享子公司的利润,但却无权分享外国母公司的利润的特点, 通过转让定价提前获取利润。 例如,甲国A公司在乙国建立一个合资企业B,A对B的控股为50%。甲国公司税率 为50%,乙国为20%。假设,A对B没有实行高转让价格,B在1987年获得利润125万美 元,税收净所得为100万美元,A以股息形式分得50万美元。在甲国实行税收抵免换算 后,结果如下: 收到股息 50万美元 国外所得所负担的外国税款 12.5 全部国内外所得 62.5 甲国税率 50% 应纳税率 31.25% 间接抵免 12.5% 实纳税额 18.75 税后所得 31.25 现在A通过高转让定价将体现在B帐面上的125万美元利润,直接反映在自己的帐 面上,在甲国的纳税结果如下: 利润 125万美元 利率 50% 应纳税额 62.5 税后所得 62.5 这样一来,A以高转让定价手段,使乙国丧失2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使B的当地合 作者分文未收,而使甲国增加了43.7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同时使本国公司的净利润 增加了31.25万美元。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