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税款的计算和缴纳
录入时间:2001-01-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1/2001信息】 (一)关税税款的计算
应税货物的税则归类,完税价格和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定以后,即可计算出口货
物的关税税额。
1.进口货物应纳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率
2.出口货物应纳关税=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率
3.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十出口关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完税价格如是以外汇表示的价格,则应先将其完税价格折合成人民
币价格,外币折合率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
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计算。《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照国家
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二)关税的缴纳
关税的缴纳包括纳税方式、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纳税方式。所谓纳税方式是指关税税款的缴纳方式。确定纳税方式应坚持有利于
税款及时入库,便于纳税人纳税和海关征税的原则。中国关税主要有以下几种纳税方
式:
第一,口岸纳税方式--这是关税最基本的纳税方式。采用这种方式时,由进出口
人向货物进出口地海关进行申报,经当地海关对实际货物进行监管、查验后,逐票计
算应纳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内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
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入库手续后,海关再凭借银行的回执联办理结关放行手续。这种
纳税方式的优点是:由于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在后,因此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
防止施欠税款以及漏征和错征。口岸纳税方式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
第二,先放行后纳税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海关允许某些纳税人在办理了有关担
保手续后,先行办理放行货物,然后再办理纳税事项的一种纳税制度。
第三,定期汇总纳税方式--这种纳税方式是对进出境的应税货物,逐票申报并计
算应纳税款,经纳税人汇总后每10天向管辖海关缴纳一次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