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税收筹划有着广阔天地
录入时间:2001-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1信息】 中国税务报消息 《筹划周刊》在广大读
者的关注和支持下,已创办一周年。回顾一年来“穿过流动沙漠的旅行”,风风雨雨
抹之不去。为总结一年的得与失,仔细筹划今年的办刊思路,巩固、创新、再提高,
以更好地为读者服务。2000年12月16日,中国税务报税收筹划研讨会在京召
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领导,研究财税的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税收筹划实
务中介机构的代表们会聚一堂,评价、研讨,从各自角度、不同层次展望了《筹划周
刊》的未来。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概括说:“《筹划周刊》创办一年来,起到了
深入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帮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将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的作用;为
纳税人如何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具体帮助,贯彻了国家用税收杠杆调整产业
结构的意图;《筹划周刊》还对如何解决纳税和征税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大
胆尝试。”
吉林省税校高级讲师辛连珠认为:“中国税务报办《筹划周刊》是思想解放的一
项实际举措。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报纸,能告诉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
在几个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以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是一大进步。《筹
划周刊》一年来开办了很多栏目,及时、深入地传达了税收、会计政策法规,我接触
的读者反映都很满意,读者从中学会了如何正确纳税。我的文章在《筹划周刊》发表
以后,很多单位请我去讲课,说明他们都很关注《筹划周刊》。”
国家税务总局张树学处长指出:“《筹划周刊》大力倡导税收筹划,向纳税人介
绍了不少筹划案例,帮助纳税人设计、筹划以降低税负,确实是一种进步。税收筹划
的兴起和发展,是纳税人观念更新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同国际接轨的
体现。纳税人合法地节税,税收征管部门和税务人员不应干预。”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石坚说:“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的空间很大,非常受
纳税人关注。前一段时间,我到澳大利亚考察,看到一些企业通过筹划,使企业的所
得税为零,他们的筹划是很成功的。目前我国受税制建设不完善的影响,筹划空间不
是很大,但这只是暂时现象。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开,依法治税进程的加快,税
务干部素质的普遍提高,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税收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
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很有前途。”
福建社科院副研究员唐向指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临近,税收筹划
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显现,税收筹划事业将会快速发展。中国税务
报创办《筹划周刊》以后,税收筹划由后台转向了前台,现在许多刊物已开始报道税
收筹划,这不仅对纳税人有好处,对税收立法者来说,也可以起到促进税法完善的作
用。税收筹划的很多问题是中性的,它不同于纯粹钻税法漏洞的避税,应受保护和鼓
励。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纳税人涉及的纳税事项会更多,特别是涉外税收问
题增多,纳税人同外国企业打交道时,就免不了要考虑税收筹划问题。因此,税收筹
划的空间将越来越大。”
大连税收筹划研究所所长李继友说:“《筹划周刊》的创刊,可以说是税收筹划
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税收筹划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税收筹划与偷税分离
阶段,纳税人开始认识到可以不必采取偷、逃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但同时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避税,政府部门对其持反对态度;第二阶段是税收筹划与避
税分离阶段,人们认识到二者并不是一回事,税收筹划符合国家立法意图,而避税,
特别是不正当避税是靠钻税收法规的漏洞来减轻税收负担,会受到税务机关反避税调
查;第三个阶段是税收筹划的系统化、市场化阶段,也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阶段。从
企业经营的眼光来看,《筹划周刊》创刊第一年成功地作了税收筹划概念的营销,使
人们明白什么是税收筹划,下一步就必须紧紧围绕税收筹划市场化来做文章。税收筹
划市场化,首先必须弄清楚纳税人有没有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从理论上讲,有需求
而且很大,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很多地方这种需要和可能性是有限的,做文章就
要根据需求和可能进行。其次,总结、探索税收筹划切实可行的模式,我们向纳税人
介绍的筹划思路和方案应是可行的、有效的。我们在税收筹划中实际操作程序是:第
一步,审查企业当年的纳税情况,出具评估报告,从中找出可以筹划的空间;第二步,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出具税收筹划指导书;第三步,指定首席税务师出任企业的税
务顾问,把税收筹划作为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业务,提供常年服务;第四步,根据开
展税收筹划的情况,出具年度报告,让企业实实在在地看到税收筹划的效果。第三,
对税收政策深加工,掌握好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
大连得威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郭伟认为:“《筹划周刊》有自己专业的读者群。
因此,要进一步进行读者群的定位,针对这部分读者办好周刊。《筹划周刊》应具有
前瞻性,变目前的事后筹划为事前筹划,拓宽版面,面对大众,对一些重大政策的变
化以及争论较多的问题,约请专家学者、中介机构的人士发表看法,进行探讨,让读
者分清利弊。《筹划周刊》要办得更活泼一些,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对税收
筹划问题的报道,应采取专题形式,每期集中版面和力量报道一个问题,做深做透。
对筹划方案和案例,应允许读者进行广泛讨论。”
泽瑞税务咨询服务事务所所长周绍君指出:“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节约税款,
因此《筹划周刊》应向读者更深入地介绍、分析税收政策,让纳税人明白可以利用
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同时,提供给读者的筹划方案必须具有可操
作性。真正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可操作的
地方,如果有一个环节衔接不上,整个方案就可能失败。可以采取征集、招标等方式
鼓励作者提供高质量的税收筹划案例,使《筹划周刊》再上一个档次。税收筹划除税
收知识外,还涉及工商、外经贸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因此应适当增加一些这方面内容
的报道。”
一些专家认为,税收筹划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而存在,因此,《筹划周
刊》应加强对经济走势、税收政策的宏观分析预测和报道,为纳税人进行筹划提供基
本判断。同时,要同税务机关多沟通,有针对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和应用税收政策。
我国的税收筹划还处于初级阶段,《筹划周刊》的文章要深浅结合,深入浅出,尽量
避免繁琐的计算和公式,要让读者读懂,让更多的专家和读者参与办报,进行交流和
讨论。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行税务部经理梁红星说:“从我们德勤为纳税人做税收
筹划的实际情况来看,税收筹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投资战略的筹划。对全
球性、全国性的大公司来说,其投资涉及各种问题,如全球战略的协调,不同国家、
地区税收法规政策的影响和风险规避,因此投资战略的筹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第二个层次是税收管理方面的筹划,纳税人应把税收筹划纳入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中,
规范各方面工作,以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第三个层次的筹划是个案解决,也就是
中国税务报目前报道最多的内容。做税收筹划,必须针对不同层次和要求进行。”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盖地指出:“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许
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
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同偷、逃税具有本质的区别,是合法的或者是不违法
的行为。我个人认为,纳税人钻税法的漏洞,这固然不好,但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第一,税法本身确实存在不可否认的漏洞,这在发展中国家在所难免;第二,既然
税法有漏洞,就要完善税制,尽快立法,补上漏洞。在有些国家,税务当局对发现税
法漏洞并加以应用的纳税人,不仅不处罚,还要进行奖励,这是完善税制必须经历的
过程和需要付出的代价。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法手段达到缴税最少、缴税最晚的目的。在税制比较发达、完
善的国家,偷、逃税现象比较少,税收筹划才是节税的主要手段。税收筹划的发达程
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税制的完善程度。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仅是节税,通
过正确纳税,避免滞纳金、罚款等也是税收筹划的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处长苏晓鲁说:“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目前对
税收筹划、避税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现在的概念都是学者们约定俗成的。一
般认为,税收筹划的空间包括: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
的;利用税收法规、政策中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达到一定时期减轻税负的目的。
目前,我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
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
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溯及
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税收筹划不是一件容易
和简单的事,它往往意味着风险。我认为,目前税收筹划的重点应是用足用好现有的
税收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到位。这个空间非常大,许多纳税人对有些税收
优惠政策还不大了解,有些政策还没有被利用。我们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必须有紧
迫感,否则,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过一段时间就取消了。二是进行税收筹划不要过分受
利益驱动,否则会面临更大的风险。税收筹划不要超过合理的界限,要能够准确评价
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教授孙永尧、财政部会计师会计准则处处长朱海林、北京市税
校高级讲师沈明岗等认为,税收筹划最关键的两个问题是法律性和时效性。它是一种
最优的纳税方案,既不要多缴税,也不要少缴税,是合理、正确的纳税。纳税人做税
收筹划就要对法律和会计相当精通,离开会计处理,就谈不上税收筹划。因此,《筹
划周刊》对会计方面的报道要更多、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