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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逃税手法

录入时间:2001-01-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2/2001信息】 ①挂靠法--一些私营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 担,挂靠在集体经济名下领取集体企业执照。由于税务征管以下同经济成份分工,因 而在征管中存在缝隙,使偷逃税有机可乘。 ②租借法--一些村、街办事处、居委会领取集体企业营业执照后,非法出租转借 给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使用。租借者交纳使用费,从而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和征管。 还有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租用集体企业帐户进帐,躲避零售环节的增值税。 3)顶替法--有的企业变卖后,户权转移到个体或私营业主手中,但他们不履行变 更手续,仍由个体或私营业主使用原集体企业的营业执照。 ④承包法--私营业主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经过重新组合, 认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雇佣工人到利润分配,均与私营企业无异,实际上已经转化 为个体或私营性质,但未到工商管理部门做变更登记,仍然按集体企业名义纳税并享 受免税优惠。 ⑤联营法--近年来,随着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不少商业企业开展了"联营联销" 业务。其中承租者隐瞒收入,偷漏税款的问题屡见不鲜。所谓"联营联销",即一不进 行统一的经济核算,二没有实行统一的资金管理,仅仅是承租方每月交付若干柜台租 金。说穿了,是借"联营联销"之名,干逃税漏税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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