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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6-06-17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接到相关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推送线索,依法查处了海南人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2年,该公司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抵扣进项税额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22.82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2.0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抵扣进项税额,严重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