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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成品油企业基本情况汇总的通知

商改司函[2004]17号颁布时间:2004-03-04

     2004年3月4日 商改司函[200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经贸委(经委、商委、财办):    为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成品油市场信息化管理,我司正在积极筹建全国成 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为保证信息系统建成后国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完整和 网络的正常运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要结合2003年度年 审和2004年成品油经营证书更换,做好本地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登记汇 总工作,并将汇总材料制成Excel表格录入软盘,连同换证申请一同上报商务部,换领 新证。    汇总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批发企业材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批准证书编 号、证书核发时间、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编号、隶属关系(中石油、中石化直属, 中石油、中石化重组或联营,专项用户)、设备设施(库址、库容、铁路专线、输油 管线)、经营状况[2001-2003年汽煤柴销售量、销售收入(万元)、税金 (万元)];    (二)仓储企业材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库容(立方米)、工商注册时间、 码头吨位(吨)、管线长度(米)、铁路专线(公里)、自有运输车(辆)、批准证 书编号、证书核发时间、隶属关系(中石油、中石化直属,专项用户,社会单位);    (三)零售企业(加油站)材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批准证书编 号、证书核发时间、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编号、隶属关系(中石油、中石化自有, 中石油、中石化特许加盟,社会单位、外资)、零售类型(加油站、加油船、加油点、 加油车)、经营状况[2001-2003年汽煤柴销售量、销售收入(万元)、税 金(万元)]。    登陆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子站(syggs.mofcom.gov.cn),参阅电子文档格式及填表 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在企业年检及更换证书 时,将成品油经营企业上述材料登记汇总,为全国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启动做 好准备。  附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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