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
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颁布时间:2004-01-30
2004年1月30日 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
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
办)、商务厅(局):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
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
488号)要求,各地应从今年2月开始启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尽快制订本地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于2月上旬将整治方案、领导小
组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报送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各地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月度动态、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
及时报送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三、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小峰 陈跃红
电 话:85187102 85187060
传 真:85187067
电子信箱:QCZZ@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邮 编: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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