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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

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颁布时间:2004-01-30

     2004年1月30日 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                 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内贸 办)、商务厅(局):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 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 488号)要求,各地应从今年2月开始启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尽快制订本地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成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于2月上旬将整治方案、领导小 组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报送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各地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月度动态、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 及时报送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    三、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小峰 陈跃红    电 话:85187102 85187060    传 真:85187067    电子信箱:QCZZ@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邮    编:10073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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