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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2]20号颁布时间:2002-02-28

       2002年2月28日 人考中心函[200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资产评估考 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人发〔2002〕20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 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2年注 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0日至22日。请 各地按《200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安排, 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时间为:2002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与资 产评估考试管理部门在考试报名期间要联合办公,并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 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 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各地务必于8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 件二)一式两份寄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三、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由2年调整为3年,起始时间为2 000年,即:2000、2001、2002年为第一个滚动有效期,依此类推;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   《资产评估学》改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学》改为《财务会计》,其余三 个科目名称不变。   考试信息仍使用PTMIS98管理,修改后的数据库另发。   四、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 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 (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五、各科试卷客观题部分的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主观题部分 的阅卷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全国集中阅卷。请 各省在考后4天内将各科主观题部分(答题纸)送达指定地点,送卷具体事宜另行通 知。   六、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及考试参考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组织征 订发行。各地资产评估考试管理部门在报名时要做好上述书籍的订购工作,并于20 02年4月15日之前将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分科)及考试参考用书等的征订 统计数和相应书款报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七、收费标准暂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 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及1998年各类资格考试及证书收费标准有关问 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998]22号)的规定执行,待新的收费标准批复后 另行通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 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各地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分别上 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值班电话: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九、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和资产评估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按有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报名和宣传工作。人事部人事 考试中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组织人员对报名、考试工作进行检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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