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2]133号颁布时间:2002-06-20
2002年6月20日 桂国税发[2002]133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
形势的需要,从税收法制上做好入世应对工作,我局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清理政策
措施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我局制定或参与制定的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
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
的,不符合WTO规则的,以及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不再适用的9件政策措施
(见附件),予以停止执行。
附件:停止执行的税收政策措施目录(9件)
序号 政策措施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企业修理费税前扣除管理办
法》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9]7号 1999.1.18
续表
序号 政策措施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
具体问题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6]70号 1996.3.10
3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
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
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
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
通知 桂国税发[1998]165号 1998.7.24
4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重点出
口企业出口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9]152号 1999.8.12
5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
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
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桂国税发[1999]178号 1999.9.20
6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外经贸厅
关于扶持我区重点出口生产
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1]77号 2001.4.2
7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
(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
的补充通知 桂国税发[2001]302号 2001.9.11
8 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全区
小酒坊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桂国税发[1999]58号 1999.3.11
9 关于拖拉机底盘的适用税率
问题的批复 桂国税函[1997]11号 199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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