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门票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深地税发[2001]464号)
深地税发[2001]464号颁布时间:2001-05-30
2001年5月30日 深地税发[2001]464号
第一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明思克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门票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问题的请示》
(深地税一发[2001]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对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门票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营业
税,对该公司经营其他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分别按有关税目征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