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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省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函(深国税函[2002]200号)

深国税函[2002]200号颁布时间:2002-07-30

     2002年7月30日 深国税函[2002]200号 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广东省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 复函》(粤办函[2002]2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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