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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3]360号颁布时间:2003-04-30

     2003年4月30日 深地税发[2003]360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 企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污水、垃圾处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认定为生产性企业 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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