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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深国税发[2002]257号)

深国税发[2002]257号颁布时间:2002-08-02

     2002年8月2日 深国税发[2002]257号 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 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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