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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79号颁布时间:2007-04-03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转发给你们。《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已经提交“大集中”管理单位进行系统更新,以便纳入“大集中”系统统一形成。在“大集中”系统未能自动输出该确认单之前,各地先在系统外按需出具给纳税人。以上,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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