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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

东财[2004]124号颁布时间:2004-04-27

     2004年4月27日 东财[2004]124号 各镇区财政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 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粤财法[2004]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 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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