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税务征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1995]398号颁布时间:1995-09-13
1995年9月13日 粤国税函[1995]39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是机构分设后各市单独报送征管报表的第一年。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大部分
市都能按时按质报出,但也有个别市报送不及时或未按规定的内容填报,影响了省局
汇总报表的时间和质量。为了确保报表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好今后的报表
报送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报表种类。现行的税收征管报表有三种,分别是年度报表、半年报表、季度
报表。
(一)年度报表:
1.《税务登记户数年度报告表》(表一)
2.《发票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表二)
3.《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年度报告表》(表三)
4.《税收检查情况报告表》(表四)
5.《涉税治安刑事案件查处情况报告表》(表五)
6.《税务代理情况年度报告表》(表六)
(二)半年报表:
1.《税务检查情况报告表》(表四)
2.《涉税治安刑事案件查处情况报告表》(表五)
3.《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4.《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
5.《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6.《群众举报偷税漏税情况表》
(三)季度报表:
《税务登记证件领、用、存季度报表》
二、报送时间。年度报表于年度终了后30天内上报省局,半年报表于半年终了后
20天内上报省局,季度报表于本季终了后15天内上报省局。
三、报送要求。为了保证报表的质量,各地要加强对报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
排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有关人员应熟悉报表的内容,填报时应注意事项,
相关数字要否符合逻辑关系,以提高报表的准确性,切实把统计报表工作搞好。
附:一、 税务登记户数年度报告表(表一)(略)
二、 发票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表二)(略)
三、 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年度报各表(表三)(略)
四、 税收检查情况报告表(表四)(略)
五、 涉税治安刑事案件查处情况报告表(表五)(略)
六、 税务代理情况年度报告表(表六)(略)
七、 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略)
八、 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略)
九、 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略)
十、 群众举报偷税漏税情况表(略)
十一、 税务登记证件领、用、存季度报表(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