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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正确编制和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7]97号颁布时间:2000-08-30

     穗地税发[1997]97号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编制和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 通知》(粤地税函[1997]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编制和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粤地税函 [1997]92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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