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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3]284号颁布时间:2003-12-19

     2003年12月19日 闽国税发[2003]284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设区市局专业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3]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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