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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进分[2003]8号颁布时间:2003-12-22

     2003年12月22日 闽国税进分[2003]8号 各出口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 [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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