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沪国税征[2006]53号颁布时间:2006-12-08
上一篇: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六批)的通知》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