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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4]37号颁布时间:2004-07-14

     2004年7月14日 沪国税进[2004]3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请各分局将批准实 行“先退税后核销”办法的企业名单报市局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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