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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综[2000]17号颁布时间:2000-02-16

     2000年2月16日 沈地税综[2000]1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法[1999]33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 行。对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市局(综合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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