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铁路施工企业承建京九铁路、浙赣复线工程收取三项费用等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6]36号颁布时间:1996-10-17
1996年10月17日 并地税流字[1996]36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1996]晋财预字第135号《关于
转发〈关于铁路施工企业承建京九铁路、浙赣复线工程收取三项费用等营业税问题的
批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铁路施工企业承建京九铁路、
浙赣复线工程收取三项费用等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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