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流字[1996]31号颁布时间:1996-09-03
1996年9月3日 并地税流字[1996]3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1996]晋财预字第98号《关于转
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
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