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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143号颁布时间:2004-06-28

     2004年6月28日 冀地税函[2004]14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4〕5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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