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
财法[2000]42号颁布时间:2000-11-06
2000年11月6日 财法[2000]42号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复议活动,提高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进一
步推动财政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关于贯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以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财政部门的实际,我部制定了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现印发你
们,请参照使用。1993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印发财政行政复议文书
参考格式的通知》(财法字[1993]32号)予以废止。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告知财政部条法司。
附件: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略)
(二)不予受理决定书(略)
(三)行政复议告知书(略)
(四)责令受理通知书(略)
(五)责令履行通知书(略)
(六)提出答复通知书(略)
(七)停止执行通知书(略)
(八)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略)
(九)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略)
(十)决定延期通知书(略)
(十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略)
(十二)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二)(略)
(十三)送达回证(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