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优化运行机制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二)(穗府办[2003]20号)
穗府办[2003]20号颁布时间:2003-05-14
2003年5月14日 穗府办[2003]20号
(二)优化程序,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
1.明确公文和信息处理每个环节的时限,提高公文流转和信息传递速度。规定公文入
口、登记、分送、拟办、部门承办、领导审核、批办、校对、印发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分别
规定平件、急件、特急件的办理时限。
2.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适用于工作日8小时以外、周末、节假日的紧急公文和信息
处理办法,以及应对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程序。
3.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健全政务运作的全程监控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起自动记录跟
踪、提醒办理和催办的全程监控系统。建立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事项的立项督办和反馈制
度以及重点公文的跟踪督办制度。
4.全面修订市政府会议、公文、公务活动、政务宣传报导、信息报送与反馈的制度和程
序。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5月底前提出实施方案,
6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1.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及工作岗位的责任,对
办文、办会、办事每一个环节的办结时限作出承诺。
2.实行效能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对政府职能部门效能考评的体系,制定各部门
及工作岗位的责任追究制度。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6月底
前提出实施方案,7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
四、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民主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
和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市本级政府以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面实施政务公开,要以《广州
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依据,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载体,建立互联的政务公开网
站,营造一个公开、公正、规范、便捷的为民服务环境。
(一)市本级政府实行政务公开。
1.明确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的重点是市本级政府的事权、财权、人事
权。市本级政府事权公开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
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对当地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
事的事项和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市本级政府财权公开包括:财政预算及其
执行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市本级政府人事权公开包括: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
、分工和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
2.确定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形式。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要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和定期
发放政务公开刊物来实现。在现有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的基础上增设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设
计、技术维护与管理、信息的输入等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公开的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
息处提供。《广州政报》为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刊物。
市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法制办、监察局、计委、财政局、
人事局、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5月底前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7月底前正式在市政府门
户网上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实行政务公开。
1.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的行政职能、职责
范围;机关办事内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办事依
据(办理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需要具备的文件、资料);办事程序
(办事全过程的详细程序以及具体负责处(科)室和经办人员);办事时限(法律、法规或
规章规定的办事时限和部门向社会承诺的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
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2.采取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市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实行政务
公开,采取网站与其他方式(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小册子、宣传单张等群众易
于接受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网站要设有政务公开的专页或专栏,并指
定责任处室和人员及时更新内容。
此项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政府各职能部门配合。
8月份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全面推行。
(三)建立互联的政务公开网站。
我市网上政务公开要从单向式服务向交互式和综合性的服务转变。要对现有政府职能部
门的网站进行整合,规范网上政务公开的内容与格式,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的网络服务平台,
实现市政府职能部门政务公开专栏相链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该网站互联的具体内容及工
作分工见附表。
此项工作由市信息中心牵头,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5月底前提出整合网站的方案,8
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评议机制。
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市法制办、监察局按各自职能对市本级政府和各
职能部门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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