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1996]71号颁布时间:1996-09-05
1996年9月5日 财会[1996]71号
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财
政局:
为了加强对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我局制定了《天津市会计人
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在实
施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提出。
附件:天津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