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1996]71号颁布时间:1996-09-05

     1996年9月5日 财会[1996]71号 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财 政局:   为了加强对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制度,我局制定了《天津市会计人 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在实 施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提出。   附件:天津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