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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61号颁布时间:2001-04-16

     2001年4月16日 市地税发[2001]61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征车辆购置附加 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地税局、陕西省国税局 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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