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6]208号颁布时间:2016-12-08
|   附: | |||||
|   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费计付标准 | |||||
|   业务类型 |   付费服务项目 |   计付标准 |   备注 | ||
|   1.账户服务 |   开户 |   127元/户 |   按当年新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数计算。 | ||
|   账户维护 |   444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2.结算服务 |   票据手续费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等规定执行。 |   按实际发生业务量计算。 | ||
|   汇划手续费 | |||||
|   3.现金管理服务 |   对公账户收支控制 |   2087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对公自助服务 |   319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资金信息综合服务 |   1174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4.电子银行 |   Ukey成本费用 |   29元/个 |   按实际发放数量计算。 | ||
|   年服务费 |   1135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零余额账户短信通知 |   266元/户/年 |   按零余额账户个数计算。 | |||
|   5.公务卡 |   年服务费 |   80元/张/年 |   按发卡量计算。 | ||
|   6. 业务培训 |   培训补助 |   按照代理银行服务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中央预算单位数量,服务100家以下预算单位的代理银行每年补助3万元;服务101至300家预算单位的代理银行每年补助5万元;服务301至1000家预算单位的代理银行每年补助10万元;服务1001至3000家预算单位的代理银行每年补助30万元;服务3001家以上预算单位的代理银行每年补助50万元。 |   按照代理银行服务预算单位的数量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