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1019号颁布时间:2007-0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三批试点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1.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2.山东荣庆物流有限公司
  3.烟台集大运业有限公司
  4.山东京博物流中心
  5.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6.威海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7.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
  8.德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烟台珠玑货运交易市场
  10.淄博交运蓝狐物流有限公司
  11.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
  12.烟台交运集团龙口运输有限公司
  13.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