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高字[2015]22号颁布时间:2015-03-31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贝尔罗斯(广州)电子部件有限公司等124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其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附件:1、广东省2014年更名(变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