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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珠算等级鉴定费和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字[1996]第144号
颁布时间:1996-03-20
1996年3月20日 湘价费字[1996]第144号 省珠算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珠算技术鉴定费和合格证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1、同意你会在发放证书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费每场每人次 成人8元,学生4元;证书费每证6元;普级鉴证费每人每次1元。 2、证书费属行政性收费,其收入按《湖南省行政性收费实行预算管理办法》进 行管理;技术等级鉴定费和普级鉴证费事业性收费,其收入按《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 理条例》进行管理。 3、你会接到本批复后应及时转发,并通知各级珠算协会及时到指定的物价部门 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有关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持收费许可证和有关收费文件到 财政部门办理收费票据领购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执收单位应自 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本通知从1996年4月1日起执行。省财政厅、物价局湘财(90)办字第 254号文件同时废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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