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7]319号
颁布时间:2007-12-18
镇江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电脑发票的函》。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财政部《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试行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自2008年起在镇江市试行。
二、开票软件
我省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前,相关的单联式发票开票程序由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自行开发,报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我省税控装置推广应用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对发票开票程序进行税控改造。
三、信息处理
试点单位应确保相关发票开具明细信息安全存储5年以上,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具体的信息保存和报送等管理办法暂由镇江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上一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